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七条规定:业主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,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。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,除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,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。 4月10日,雄楚广场住宅楼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巡查时,发现R1栋3902室私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住房经营宠物店,随后看到狗笼直接横行在消防通道,阻碍了正常通行,而且因气温回升,不时发出异味,加之狗叫声不断,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生活环境,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。见状,项目王主管立即告知项目经理,孙经理随即联合社区领导一同上门劝说整改,但业主不以为然,坚决不予以整改。 违规设在住宅楼的的唯它宠物工作室 
多方联合勒令整改 
业主同意整改,物业保安人员协助撤走相关物件 
将该情况上报后,珞南街综治办、工商所、城管科回复处理意见。20日下午,执法部门协同圆梦社区警务室工作人员及公司雄楚区域负责人查总、项目孙经理联合勒令整改3902室违规经营行为。管理员闫光旭率先敲门,但室内的租户一直不予回应,业主迟迟不肯现身。正当执法部门准备下整改通知书的时候,3902室的门终于打开,随之各种异味扑面而来,室内大大小小共六只宠物狗。看到有执法部门的介入,业主的态度大有改观,并且承诺5天内关闭宠物店,如逾期未整改,物业可做停水停电处理。 后续督查工作雄楚广场住宅楼物业服务中心将持续跟进。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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