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人民日报》6月9日发表文章:《治群租:居住需求不可忽视要封歪路需开新路》。6月16日,武汉发布《关于加强住宅小区违法建设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》首次明确,小区违建、噪音油烟扰民、毁绿种菜、胶囊房等问题一经发现,当事人必须限期整改,否则相关职能部门将联合执法。我在武汉居住了35年,感觉到这种事情说说容易,做起来很难很难。因为我一出门、一抬头见到的都是这些事情。有法不依!有法难依! 但是,胶囊房、群租问题不是不能解决,关键是看政府部门的工作力度与对外地先进经验的吸收程度。我发现,现在全国各地治理胶囊房、群租问题的模式大体上有两种:上海与余杭。 “上海模式”。鑫泽阳光公寓是上海闵行区最大的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点,主要为莘庄工业园区配套。11栋6层楼公寓房、2栋8层小高层,共1218间单元,可住6000人左右。大多房间像学生宿舍,40平米左右,一侧是“顶天立地”的橱柜,一侧是卫生间,里面4个上下铺,可住8人。下铺撤掉,换成书桌和衣柜就成了4人间。租金每月900-1100元。没有厨房,但小区里有可供400人同时进餐的食堂。公寓租金大约比外面便宜三成。在闵行,至2013年底,类似的来沪人员集中居住点已有25个,建筑面积62.5万平方米,还有7个项目在建,建筑面积达40.4万平方米。对于周边的房子,这家公司采取“回租”的方式,即根据业主自愿原则,把周边被整治的群租房回租,统一装修,统一转租,统一管理。这种方式受到了不少业主的欢迎,不用担心“二房东”破坏房屋结构,不用担心群租整治,不用上门催房租。 这种公司武汉也有,但是大都是不规范的“二房东”,驻扎在各个小区里,为了自己公司的利益,往往会把业主的房屋进行违规改造,争取有更多的房间可以盈利。看来像上海那样管住“二房东”是十分重要的。好的租房市场需要好的“二房东”公司。对“二房东”公司规范是政府应该做的——每个房间的最小面积,一套房最多租给几个人、厨房厕所不能住人等等应该由政府规定,并严格执行。这样的话,市民是很欢迎这样的“二房东”公司的。 “余杭模式”。杭州市余杭区政府则是主动出击,运筹帷幄,财政出手。他们尝试把闲置的多高层公寓和存量商品房,以及老旧小区闲置房等房源,都纳入政府公租房体系。房源单套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0平方米以下。有房子出租的,可以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挂牌,中介费用由政府买单。租赁房子的人也不仅仅是余杭本地的困难家庭,无房的外来务工者、大学毕业生、创业人员都能申请余杭区的公租房,实现“就近居住”的梦想。公租房建设无疑需要政府再投入,而目前余杭区已经替2.5万户农民完成了多高层公寓的建设,以每户人家分到四套住房、自住两套来算,保守估计,就有5万多套空余房源;此外,余杭区现有的商品房建设量也很巨大,保守测算长期无人居住的闲置房源也有5万多套。如果政府再投资公租房,无疑是一种浪费。关键是政府舍得给力,租各种公租房的人,都能享受最高不超过当月房租费60%的政府租金补贴,而且中介费全免;出租公租房的房东,租金按市场价格估算后,当年还能享受政府全额补贴的第13个月的租金。这是不是有一种“民办公租房”的味道?据媒体报道,这种大规模的运作“公私合一”的公租房体系,在全国尚属首次。 这种方式也给武汉带来一种启示,在大工业区、还建楼盘、大学、写字楼、创业基地集中的地方,可以考虑建立公租房性质的租房市场。从理论上说,大学生在大学里都是有宿舍的,但是,有的学生出于某个方面的考虑,需要住一个单间,也未尝不可。关键是要有规矩,对房间不能想怎么改就怎么改,那将给其他住户带来巨大的隐患。 在一个市场经济国家,正规、安全、守法的租房市场是必要的。房地产商除了建可以卖的房子之外,也应该建专门出租的房子,当然需要政府给予政策支持。 胶囊房、群租现象估计又会成为7月初武汉电视问政的焦点问题,希望政府能够正确对待,多学学上海闵行、杭州余杭的经验,采用多方赢利的模式解决问题,尽量把坏事变成好事。 (作者系长江商报商学院教授、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