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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物业公司诉欠缴业主 法院判物业费限期补交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4/7/16 15:41:25 阅读次数: 140

        像关西小区一样,业主以各种各样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不少。记者昨天了解到,万科、保利两大知名物业公司带头起诉业主。武汉中院对两起起诉案判决都非常相似,要求欠缴业主限期补交物业费,但因事出有因,不用支付违约金。

  在万科的起诉案中,其业主因为房屋漏水没有得到解决拖欠了2年的物业费,武汉万科物业以此为由起诉该业主,要求补缴物业费同时,交纳欠费滞纳金。武汉保利物业也是类似房屋漏水等质量问题引起业主拒交物业费,物业起诉了欠缴业主。

  武汉中院对两起起诉案判决相似,认为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,物业履行服务后,有权向业主收取物业费,业主以房屋漏水没有修好为由,不交物业费理由不充分,应当在限定时间内补交物业费。但由于业主并非无故拖欠物业费,而是事出有因,物业主张的业主赔付物业费违约金法院不支持。(来源长江日报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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