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为首页 | 加入收藏 
  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动态
新闻中心 NEWS
行业动态
公司快讯
联系我们 CONTACT US

电 话:027-87750488   

地址:洪山区珞狮南路雄楚广场A4栋6楼

 
行业动态
业主和物业因服务合同发生争议,怎么解决?
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4/9/18 10:04:17 阅读次数:
         马先生最近觉得小区物业服务变差了,不止是他,很多邻居都有类似感受。

       原来他们楼栋的保洁阿姨,每天都会来清扫,但是今年发现不是每天都清扫了。这样一来,楼道的环境卫生,确实比过去差了不少,很多业主也提出不满。“物业服务合同里说,物业公司应该负责‘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’,现在清扫次数变少,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责任。”

       业主和物业公司,因为物业服务合同发生争议,该如何解决?“业主们和物业公司,就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,双方按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协议,如果他们就服务合同发生争议,首先可以协商进行解决。”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金志方律师认为。

       而在《武汉物业服务合同》(范本)中也明确提出,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,双方可以友好进行协商。物业公司应该认真听取业主反馈的意见,并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职。

       如果协商不成,今年以来,武汉各区都成立物业人民调解机制。在双方自愿的原则下,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,业主们还可以向所在地区的房屋主管部门、行业协会进行反映。汉阳区还率先试点在有条件的住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了人民调解室。

       金志方律师表示,作为房屋主管部门,对于业主们反映的问题,如情况属实,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,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。

       而如果上述渠道都无法解决双方的争议,或者业主方和物业方,不愿协商、调解或者协商、调解不成的,还可以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,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“通过司法途径解决,处理意见有强制法律效力。”金志方律师表示。

       值得注意的是,此前业主方和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,一直较为宽泛,如要求物业负责“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”,却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,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不稳定,也缺乏考量。

       不过根据武汉市最新发布的《武汉物业服务合同》(范本),以合同附件形式,明确“物业服务标准”。通过量化数据,分级别对不同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准则。比如一级物业服务小区,要求楼道每日清洁1次。

       在金志方律师看来,业主和物业公司应该把物业服务合同尽可能签订细致,如果太宽泛,业主和物业对物业标准的认识就可能产生分歧,而如果尽可能做到条款具体,这样未来服务是否达标就有量化“参照”,既有利于物业公司履职,同时也能更好的维护业主方的权益。(来源荆楚网-楚天都市报)

 版权所有:武汉市美好家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         地址:洪山区珞狮南路雄楚广场A4栋6楼        电话:027-87750488     邮箱:mhjywy@163.com          ICP备鄂:091985021

微信订阅号